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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爱英: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作者:法制日报
吴爱英:认真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7月18日至20日,司法部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全国司法厅(局)长研讨班,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同时,总结2011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研讨班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吴爱英首先对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她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吴爱英在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成绩后,重点就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深刻分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任务和重大课题,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吴爱英在讲话中提出了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到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业为民、服务为民,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着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实效。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职能优势,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的专业优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律需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努力创新服务群众的平台和载体,不断总结完善和发展近年来在实践中创造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12348”法律服务热线、“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一些好的做法,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服务群众的工作合力,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和实际效果。

  二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等活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具有相应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要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三要进一步做好监狱、劳教、戒毒工作。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不断健全完善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监狱劳教(戒毒)系统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确保监所持续安全稳定。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人员作为监狱劳教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监管工作“首要标准”,切实加强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管理教育、劳动教育和出(入)监(所)教育等工作,搞好出监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加强罪犯心理矫治,探索推广个别化教育、个案矫治等教育改造的方式方法,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对症下药,努力做到教育改造工作形式、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认真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努力提高戒毒工作水平。

  四要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政策,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要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五要切实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大力推进市、县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司法行政立法工作,深化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总结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使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要根据新的实践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推进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技进步,加大科技成果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标准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规范化水平。要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努力做到围绕管理服务创新、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统筹现有资源推进创新,切实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六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的长期任务,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和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要着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社会管理能力建设。要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增强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善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把群众关心的事情说清楚,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讲明白,帮助群众解疑释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增强群众工作实际效果。要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调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履行各项执法管理和服务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要切实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和新兴媒体运用能力。

  吴爱英强调,要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职能,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和组织实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试点,为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探索有益经验。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作的规律性,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管理能力水平。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陈训秋,副部长、党组成员张苏军、郝赤勇、赵大程,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韩亨林,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在研讨班上作了讲话,分别结合分管工作,对今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工作作了安排。

  辽宁省副省长薛恒出席研讨班并讲话。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长、监狱局长参加研讨班并做了交流发言。副省级城市司法局长,解放军总政治部司法局长,司法部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班。

  中央政法委、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研讨班。